一、标准项目来源及意义
目前,全国各种烟用活性炭厂家众多,生产水平不尽相同,产品质量差异较大。为保证卷烟产品的质量,需要统一的标准对烟用活性炭进行质量控制。制定烟用活性炭行业标准,能够促进全行业烟用活性炭的质量水平提高,以便更好的为卷烟行业服务。推进烟用烟用活性炭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在规范行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成果转化、产品质量保证等相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烟用活性炭标准将有助于推动卷烟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名优卷烟及相关产品国际竞争力。因此,国家烟草专卖局[2006]450号文件,将《烟用活性炭》行业标准制订工作列入2006年烟草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烟用活性炭》行业标准制订工作由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共同承担,多家滤嘴棒厂、活性炭生产企业和卷烟企业参与完成的。
二、标准项目的编制原则
本标准应遵循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做到既考虑国际上的标准,又能结合中国国情。制订后的标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及可操作性,起到指导国内卷烟用烟用活性炭产品的生产和服务于烟草行业的作用。
三、编制标准的参考依据
在标准制订的过程中,项目组收集并参考了部分卷烟生产企业、烟用活性炭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和日本生产活性炭公司的活性炭产品标准,同时对国内卷烟企业使用活性炭样品统一检测,数据统计分析而制定的。
四、标准制订的简要过程。
2006年10月项目组在昆明召开了启动,会上充分讨论了活性炭标准讨论搞,本次会议确定了标准制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及分工,各有关单位提供活性炭样,红塔集团统一编号进行分样检测。
根据项目启动会的工作计划和分工,到目前为止,项目组进行的工作包括收集了部分国外和国内的烟用活性炭标准和部分卷烟生产企业、烟用活性炭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并于2006年4月对收集的样品进行了分析测试。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形成标准初稿,2006年5月在深圳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听取了与会代表对初稿的意见,在充分考虑意见和综合上机实验数据的基础上,9月在云南玉溪(红塔酒店)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会议对标准中的主要指标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
五、标准编制的前期工作准备